聯絡人
黃祝學 康格賢(規格)電話07-35567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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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sister3629@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本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特種災害搜救侷限空間搶救救援組之權利,金額新台幣28,000,000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增購,或以原契約條件及不高於原價金原則辦理議價;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本局4樓政風室;郵寄:前鎮郵局第1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75個日曆天內(包含星期例假日)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本案給付契約價金開標決標後,機關可依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本項年度預算調整,如預算經議會刪除,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
4.更新投標須知至114年12月31日版本;更新契約至114年12月30日版本。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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