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本局4樓政風室;郵寄:前鎮郵局第1號信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翌日起算至115年12月31日前內完成履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承攬機關(構)應符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如為申請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機關(構),本案訓練應在其認可期間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承攬機關(構)應符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如為申請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機關(構),本案訓練應在其認可期間內。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異動處說明:
修正投標須知第28點:本局訂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上午9時30分辦理開標作業,審標完成後擇日辦理評選,屆時請投標廠商若有簡報須陳列之物品 請於評選時親攜到場展示,勿與投標文件合併寄送。
修正投標須知第80點:投標文件須於114年12月10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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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本案給付契約價金開標決標後,機關可依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本項年度預算調整,如預算經議會刪除,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