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劉先生(業務需求單位)/黃小姐(採購單位)
聯絡人
劉先⽣(業務需求單位)/黃⼩姐(採購單位)
聯絡電話
(07)3368333#3429/251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後,如執行情形良好,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原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2次(每次1年)之權利,每次擴充金額上限200萬元,並依原契約條件、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及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第二會議室(802⾼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號10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促請廠商保證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雄新興郵局第1450號信箱(本機關郵政信箱)、或專⼈送達⾄本機 關政風室(⾼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履約期限
自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條件:
1、營業項目內容中需載明有「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服務業」、「人力派遣業」「代理收付款項」及「辦理金融機構債權管理服務業務」等營業項目之ㄧ ,且公司設立登記在本國。
2、律師事務所。
3、廠商得單獨投標,但須同時具備前二項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事項: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更正為貳佰萬元(原招標公告預算金額誤植為200元),其餘內容未變更。
一、本採購案需求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3429劉先生,寄標事項查詢
電話:07-3368333轉2513(秘書室)黃⼩姐。
⼆、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式,若本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
時,將逕⾏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
機關之異動公告。
三、檢舉受理單位含⾼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
箱:⾼雄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