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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本案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至111年12月31日),保留洽原訂約廠商按原各項契約條件、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 1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第二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高雄新興郵局第1450號信箱(本機關郵政信箱)、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至本機關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內依指示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司或行號。
1.日常用品零售業
2.日常用品批發業
3.五金零售業
4.五金批發業
※以上符合一項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次變更內容如下:
(一)投標須知:
二十二、開標時間:民國111年04月12日上午10時00分。
五十六、投標文件須於111年04月11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二)單價分析表:
項次5宣導品名稱:浴巾、毛巾、方巾3件組
項次8宣導品名稱:超柔1浴巾、2毛巾3件組
二、本採購案需求內容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521(業務需求單位)藍先生,寄標事項查詢電話:07-3368333轉2516(秘書室)李小姐。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若本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行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機關之異動公告。
四、受理廠商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傳真:02-87897554】。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
6.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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