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暨所屬機關106年菸酒業務參訪及法令研習活動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決標日:106/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州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6,600
原始預算
$ 478,640
底價金額
$ 468,000
決標折數
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代碼 3.9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桂娥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3
機關代碼 3.97.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8樓
聯絡人 黃桂娥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3
傳真號碼 (07)5367340
電子郵件信箱 kueier@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財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第二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本機關郵政信箱(80099高雄新興郵局第14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至本機關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21日起至106年12月22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條件:凡國內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旅行業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 (四)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傳真:02-87897554】。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802高雄市郵政第2299號信箱】。 6.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7.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檢舉電話:07-331468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 局第145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
聯絡人
黃桂娥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3
機關代碼
3.97.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8樓
聯絡人
黃桂娥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3
傳真號碼
(07)5367340
電子郵件信箱
kueier@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財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8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第二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本機關郵政信箱(80099高雄新興郵局第14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至本機關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21日起至106年12月22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條件:凡國內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旅行業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 (四)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傳真:02-87897554】。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802高雄市郵政第2299號信箱】。 6.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7.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檢舉電話:07-331468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 局第145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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