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106年度可錄式數位夜視鏡財物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決標日:106/09/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業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
原始預算
$ 390,000
底價金額
$ 25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代碼 3.9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玟樺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7
機關代碼 3.97.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8樓
聯絡人 陳玟樺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7
傳真號碼 (07)5367340
電子郵件信箱 winhwa@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完成後,視業務需要,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原訂約廠商,依原各項契約條件、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交貨日期另訂,其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標餘款,擴充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3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第一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本機關郵件信箱(高雄新興郵局14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至本機關政風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條件:凡國內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1、「電信器材零售業或批發業」、2「精密儀器零售業或批發業」、3「照相器材零售業或批發業」(以上符合一項即可)。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影本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傳真:02-87897554】。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802高雄市郵政第2299號信箱】。 6.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7.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31468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145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
聯絡人
陳玟樺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7
機關代碼
3.97.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8樓
聯絡人
陳玟樺
聯絡電話
(07)3368333#2517
傳真號碼
(07)5367340
電子郵件信箱
winhwa@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完成後,視業務需要,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原訂約廠商,依原各項契約條件、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交貨日期另訂,其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標餘款,擴充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3 11: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第一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本機關郵件信箱(高雄新興郵局14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至本機關政風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條件:凡國內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1、「電信器材零售業或批發業」、2「精密儀器零售業或批發業」、3「照相器材零售業或批發業」(以上符合一項即可)。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影本 3、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傳真:02-87897554】。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802高雄市郵政第2299號信箱】。 6.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7.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31468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145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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