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3858800@ms1.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財政局秘書室)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財政局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8樓(財政局政風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之甲種旅行業或綜合旅行業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1.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3.納稅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二)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3239傳真:07-3315313
電子郵件procure@kcg.gov.tw
(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四)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電話:07-3314685
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局1450號信箱
(五)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六)高雄市調查處:
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七)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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