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5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三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3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鳳山新富郵局62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下列之一者:電子媒體、平面媒體、公關、廣告、行銷、傳播或其他與履約標的相關之廠商。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等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本案增加受理廠商檢舉單位: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 0800025025,傳真:(07) 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E-mail:eth@kcg.gov.tw。
(二)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政風室 聯絡電話:(07)7460439,檢舉信箱:鳳山三民路郵局第127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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