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8 已截止

「高雄市115年度交通績優人員與機構表揚大會」委託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日:115/07/08 截止日:115/07/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6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梁必欣
聯絡電話 (07)2299825#802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運輸監理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梁必欣
聯絡電話 (07)2299825#802
傳真號碼 (07)2299865
電子郵件信箱 bishi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4 17:30
開標時間 115/07/15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契約簽訂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行所有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詳投標須知)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有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或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喜慶綜合服務業(JZ99090),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在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報價單(含經費預算分析表)。 (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企劃書乙式。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廠商投標報價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企劃書乙式10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新興郵政第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聯絡人
梁必欣
聯絡電話
(07)2299825#802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運輸監理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梁必欣
聯絡電話
(07)2299825#802
傳真號碼
(07)2299865
電子郵件信箱
bishi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4 17:30
開標時間
115/07/15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契約簽訂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行所有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詳投標須知)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須有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或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喜慶綜合服務業(JZ99090),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在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報價單(含經費預算分析表)。 (五)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企劃書乙式。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憑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廠商投標報價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企劃書乙式10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新興郵政第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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