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2 今天截止

115至116年度停車管理標線漆劃工程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公告日:115/06/12 截止日:115/06/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500,000

押標金
$ 3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18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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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逸儒
聯絡電話 (07)2299825#360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停車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陳逸儒
聯絡電話 (07)2299825#360
傳真號碼 (07)2299842
電子郵件信箱 rex247@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採購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二) 本採購另保留後續擴充1年,本採購於契約保留新臺幣1,300萬元(其中北區為新臺幣650萬元、南區為新臺幣650萬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期間不得逾117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8 17:30
開標時間 115/06/22 15: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若投二標者,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室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開工前協調會議結束後30日內或機關通知開工之次日起算5工作天內正式開工,最後一次施工通知單之完工日期不得逾116年12月10日或機關通知本案預算金額已達上限之最早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油漆、熱拌塑膠漆(含反光漆)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油漆塗裝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交通標示工程業者(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標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切結書1正本(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需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如分區投標須分別繳交各區押標金) (六)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七)標單(兼切結書)、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如分區投標,則需分區繳交各區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八)服務建議書1份(如分區投標須分別製作對應服務建議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複數決標,本採購區分北區、南區,投標廠商得就所欲承攬之工作區投標報價,或北區與南區同時投標報價,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惟廠商須確實考量承作能力據以投標。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投標標的(南、北區)服務建議書各乙式16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其他: *採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本採購區分北區、南區,投標廠商得就所欲承攬之工作區投標報價,或北區與南區同時投標報價,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惟廠商須確實考量承作能力據以投標,另在決標執行程序上,採「先北區、後南區」之順序辦理。 *廠商應按投標標的(南區、北區)各檢附對應之16份服務建議書,如各分項均投標則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各16份(不得合併為1份)。 *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 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北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南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逸儒
聯絡電話
(07)2299825#360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停車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陳逸儒
聯絡電話
(07)2299825#360
傳真號碼
(07)2299842
電子郵件信箱
rex247@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採購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二) 本採購另保留後續擴充1年,本採購於契約保留新臺幣1,300萬元(其中北區為新臺幣650萬元、南區為新臺幣650萬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期間不得逾117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8 17:30
開標時間
115/06/22 15: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若投二標者,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室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開工前協調會議結束後30日內或機關通知開工之次日起算5工作天內正式開工,最後一次施工通知單之完工日期不得逾116年12月10日或機關通知本案預算金額已達上限之最早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油漆、熱拌塑膠漆(含反光漆)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油漆塗裝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交通標示工程業者(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標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切結書1正本(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需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如分區投標須分別繳交各區押標金) (六)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七)標單(兼切結書)、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如分區投標,則需分區繳交各區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八)服務建議書1份(如分區投標須分別製作對應服務建議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複數決標,本採購區分北區、南區,投標廠商得就所欲承攬之工作區投標報價,或北區與南區同時投標報價,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惟廠商須確實考量承作能力據以投標。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投標標的(南、北區)服務建議書各乙式16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其他: *採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本採購區分北區、南區,投標廠商得就所欲承攬之工作區投標報價,或北區與南區同時投標報價,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惟廠商須確實考量承作能力據以投標,另在決標執行程序上,採「先北區、後南區」之順序辦理。 *廠商應按投標標的(南區、北區)各檢附對應之16份服務建議書,如各分項均投標則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各16份(不得合併為1份)。 *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 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北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南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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