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本局政風室或投遞送達至高雄市新興郵局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簽約日次日起至115年12日31日前完成全案所有工作事項之執行(含各式文宣品製作與廣告刊登),並檢附所有履約標之成果報告書及光碟各5份,具函報請機關辦理驗收作業。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僅須符合1、2任一項)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公司: I101 技術顧問業、I103 管理顧問業、I301 資訊服務業、IZ99 其他工商服務業(需有前述營業項目之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2.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研究機構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以大專院校名義投標者,應出具學校同意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乙式。
7.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正本)。
8.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投標截止日期、開標日期,若遇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依序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點收受投標文件、開標,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案業已公告預算金額者,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新興郵局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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