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擴充金額:採購金額扣減預算金額。
(二)擴充期限:擴充1年。
(三)計價方式:後續擴充之各項單價及總價不適用原契約價格。機關得視當時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與廠商另行辦理議價定之。若議價不成,機關得廢標並另行辦理招標,廠商不得異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應於115年7月1日至116年4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因發包作業無法於115年7月1日前完成,則實際開始履約期限以訂約日起至116年4月30日履行採購標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局採購之法人、機構、團體或自然人。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自然人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4.廠商報價單正本(含單價分析表)。
5.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正本。
6.企劃書乙式(撰寫格式如需求說明書)。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機關不另行通知。
(六)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七)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八)其他
*本案已簽奉核准,若第1次招標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含企劃書乙式8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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