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6 已決標公告

提升重要路口影像監控暨AI辨識計畫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5/07/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27,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傑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顏傑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 (07)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yen650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保留於115~117年度及未來(118~120)年度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二) 保留南區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8,460萬元之額度、北區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6,720萬元之額度,擴充期限皆至120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9 17:30
開標時間 115/06/30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南區630萬元,北區500萬元,如廠商投標兩分項,則應分別繳交各區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各分區第一次派工驗收日起36個月止;但期滿前契約總價金額用罄時本契約仍視為履約期限屆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詳投標須知)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符合1-4任一) 1.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有從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資訊服務、人工智慧影像辨識、資通訊工程或有關本案標的業務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科別與交通工程、資訊工程、電信工程或電力工程有關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項目應具交通工程、資訊工程或相關項目)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公司或商業登記證,營業項目至少一項 CC01030、CC01080、CC01101、CC01110、E605010、E701010、F113070、F113050、G903010、I301010、I301020、I301030、I901011 (二) 納稅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切結書1、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交) (五)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 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七) 服務建議書乙式 (八)押標金憑據 *(六)(七)(八)分區投標需分別製作文件 (九)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事務所需檢附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需列有交通工程、資訊工程、電信工程或電力工程相關技師項目);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資訊工程或相關工程項目)。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投標標的(南、北區)服務建議書各乙式25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其他: *本案採複數決標(分南區及北區2區分項決標)。開標及評選順序依序為:南區、北區,投標廠商可自行選擇參與本採購之1分項或多分項投標,不限制廠商投標項目及數量。 *廠商應按投標標的(南區、北區)各檢附對應之25份服務建議書,如各分項均投標則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各25份(不得合併為1份)。 *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本案採購標的為:財物,性質為兼具兩種以上性質(購買、租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南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6,9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北區
預算金額_3 100,80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傑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顏傑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
(07)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yen650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保留於115~117年度及未來(118~120)年度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二) 保留南區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8,460萬元之額度、北區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6,720萬元之額度,擴充期限皆至120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9 17:30
開標時間
115/06/30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南區630萬元,北區500萬元,如廠商投標兩分項,則應分別繳交各區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各分區第一次派工驗收日起36個月止;但期滿前契約總價金額用罄時本契約仍視為履約期限屆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詳投標須知)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符合1-4任一) 1.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有從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資訊服務、人工智慧影像辨識、資通訊工程或有關本案標的業務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科別與交通工程、資訊工程、電信工程或電力工程有關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項目應具交通工程、資訊工程或相關項目)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公司或商業登記證,營業項目至少一項 CC01030、CC01080、CC01101、CC01110、E605010、E701010、F113070、F113050、G903010、I301010、I301020、I301030、I901011 (二) 納稅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切結書1、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交) (五) 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六) 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七) 服務建議書乙式 (八)押標金憑據 *(六)(七)(八)分區投標需分別製作文件 (九)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事務所需檢附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需列有交通工程、資訊工程、電信工程或電力工程相關技師項目);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資訊工程或相關工程項目)。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投標標的(南、北區)服務建議書各乙式25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其他: *本案採複數決標(分南區及北區2區分項決標)。開標及評選順序依序為:南區、北區,投標廠商可自行選擇參與本採購之1分項或多分項投標,不限制廠商投標項目及數量。 *廠商應按投標標的(南區、北區)各檢附對應之25份服務建議書,如各分項均投標則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各25份(不得合併為1份)。 *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 *本案採購標的為:財物,性質為兼具兩種以上性質(購買、租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南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6,9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北區
預算金額_3
100,800,000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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