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交通號誌緊急處理報修工程(北、南、東區)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4/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協乘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0
底價金額
$ 30,650,000
決標折數
3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承瑋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聯絡人 吳承瑋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 (07)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mike202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本採購保留1,480萬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北區:490萬元、南區:490萬元、東區:500萬元) ,擴充得延長履約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4 17:30
開標時間 114/11/25 14: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北區:新臺幣52萬元整;南區:新臺幣51萬元整;東區:新臺幣71萬元整,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期正式開工,於115年12月10日以前竣工,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四) 廠商切結書1正本。 (五)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六)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廠商投標數若二區以上(含),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並檢附於投標文件「證件封」中。 *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與價格標。投標廠商若投二標以上者(含二標)標單封應按北、南、東區標分別裝封,並併證件封裝入外封套內(不論廠商投標標數為何,證件封審查文件僅需檢附1份即可,請投標廠商注意)。 *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工程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 *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工程,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實作數量結算金額至本工程預算上限金額為止。 *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總價決標、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不限制廠商投(得)標之標數,採分項決標、分項簽約,分北、南、東三區決標,單價需包含本工程所須之各項稅雜費用,得標後契約內各項工項單價,依交通局各項預估單價按得標金額與預算比例調整之。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標價超過本案各區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東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2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承瑋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聯絡人
吳承瑋
聯絡電話
(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
(07)2299806
電子郵件信箱
mike2020@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本採購保留1,480萬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北區:490萬元、南區:490萬元、東區:500萬元) ,擴充得延長履約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4 17:30
開標時間
114/11/25 14: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北區:新臺幣52萬元整;南區:新臺幣51萬元整;東區:新臺幣71萬元整,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期正式開工,於115年12月10日以前竣工,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四) 廠商切結書1正本。 (五)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六)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廠商投標數若二區以上(含),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並檢附於投標文件「證件封」中。 *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與價格標。投標廠商若投二標以上者(含二標)標單封應按北、南、東區標分別裝封,並併證件封裝入外封套內(不論廠商投標標數為何,證件封審查文件僅需檢附1份即可,請投標廠商注意)。 *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工程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 *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工程,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實作數量結算金額至本工程預算上限金額為止。 *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總價決標、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不限制廠商投(得)標之標數,採分項決標、分項簽約,分北、南、東三區決標,單價需包含本工程所須之各項稅雜費用,得標後契約內各項工項單價,依交通局各項預估單價按得標金額與預算比例調整之。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標價超過本案各區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東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2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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