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ike202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本採購保留1,480萬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北區:490萬元、南區:490萬元、東區:500萬元) ,擴充得延長履約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北區:新臺幣52萬元整;南區:新臺幣51萬元整;東區:新臺幣71萬元整,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期正式開工,於115年12月10日以前竣工,詳契約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四) 廠商切結書1正本。
(五)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六)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廠商投標數若二區以上(含),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並檢附於投標文件「證件封」中。
*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與價格標。投標廠商若投二標以上者(含二標)標單封應按北、南、東區標分別裝封,並併證件封裝入外封套內(不論廠商投標標數為何,證件封審查文件僅需檢附1份即可,請投標廠商注意)。
*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工程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
*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工程,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實作數量結算金額至本工程預算上限金額為止。
*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總價決標、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不限制廠商投(得)標之標數,採分項決標、分項簽約,分北、南、東三區決標,單價需包含本工程所須之各項稅雜費用,得標後契約內各項工項單價,依交通局各項預估單價按得標金額與預算比例調整之。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標價超過本案各區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2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