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17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得向得標廠商增購「擴大專案範圍、通過驗證後辦理2次複評驗證作業,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止,每年每次上限金額新臺幣110萬元」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市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1日(含)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服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摘要如下(詳如投標須知):
(一) 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管理系統驗證業(IZ09010)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1式。
5.投標單、詳細價目表。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 *本採購案係以「固定價格」決標,前開之固定價格額度為新臺幣120萬元整,議價程序依規定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如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1式12份請置於同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九)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十)本機關係因作業需要先行招標,如預算金額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如預算完成立法程序且可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後始能決標。
其他: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 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