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idd770925@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採購保留於114年度及未來(115)年度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二)保留各分項(西區、東區)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3,201萬1,915元之額度,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依各次施工通知單工期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4年11月3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1.未受停業處分及具有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E601電器承裝與安裝業等營業項目之廠商,電器承裝與安裝業需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營業項目資料請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下載。
2.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二)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切結書1正本。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如各分項(西區、東區)均投標則需分別繳交各區押標金。
(七)標單(兼切結書)、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如各分項(西區、東區)均投標則需分別繳交各區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八)服務建議書。如各分項(西區、東區)均投標則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不得合併為1份)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七)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本案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本案採複數決標(分西區及東區2區分項決標)。開標及評選順序依序為:西區、東區,投標廠商可自行選擇參與本採購之1分項或多分項投標,不限制廠商投標項目及數量,但個別廠商僅能得標1區,已取得西區評選會議決議之最有利標廠商,不得再參與東區之評選。
*廠商應按投標標的(西區、東區)各檢附對應之20份服務建議書,如各分項均投標則需分別製作對應之服務建議書各20份(不得合併為1份)。
*本標單內「檢驗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送電費」、「道路挖掘修復費」、「道路挖掘挖補費」及「空氣污染防制費」無法由廠商自行填寫(為固定價格),修改者為不合格標。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