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94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大型復康巴士委託服務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3/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雄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99,990
原始預算
$ 1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運輸管理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傳真號碼 (07)2299823
電子郵件信箱 jo1127@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1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4 17:30
開標時間 113/11/15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簽約、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日內,廠商應辦理身心障礙團體需求說明會。另車輛驗收合格後,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開始計算至車輛服務滿10年(即滿120月)止。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2、公司法人(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文件: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總投標單、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乙式。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已公開標案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金額倘超過本案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3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
其他: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運輸管理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楊子萱
聯絡電話
(07)2299825#505
傳真號碼
(07)2299823
電子郵件信箱
jo1127@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1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4 17:30
開標時間
113/11/15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簽約、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日內,廠商應辦理身心障礙團體需求說明會。另車輛驗收合格後,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開始計算至車輛服務滿10年(即滿120月)止。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2、公司法人(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文件: (1)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總投標單、詳細價目表。 6、服務建議書乙式。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已公開標案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金額倘超過本案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3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
其他: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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