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採購保留於本(113)年擴充至預算金額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來源:
1.擴充額度:(1)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契約金額。(2)另保留擴充款新臺幣2,000萬元整後續擴充額度。
2.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10日止。
3.計價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履約開始日期以機關通知日為定,並依通知單所指定之地點及項目施作,最後一次通知單應於113年12月10日以前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1.未受停業處分及具有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E601電器承裝與安裝業等營業項目之廠商,電器承裝與安裝業需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營業項目資料請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下載。
2.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二)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切結書1。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七)服務建議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E601電器承裝與安裝業需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
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
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
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20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標單」總表及「標單」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
(九)標單內「檢驗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道路挖掘修復費」、「道路挖掘挖補費」、「送電費」及「空氣污染防制費」無法由廠商自行填寫(為固定價格),且標單內總價應含「檢驗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道路挖掘修復費」、「道路挖掘挖補費」、「送電費」及「空氣污染防制費」,請廠商注意,未依規定填寫者為無效標。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