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執行本案品質效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分段履約累計至540日曆天內完成所有工作項目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期間,可提供本案規劃內容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資顧問業(I102010)、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之一。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以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之技術事項為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有效期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技師證書影本。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須有投資顧問業(I102010)、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三) 廠商納稅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 投標單(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六) 服務建議書乙式。
(七) 切結書1。
(八) 切結書2(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繳交)。
(九) 著作權移轉同意書。
其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技師證書影本。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本採購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且依固定服務費用決標。前開之固定服務費用為新台幣1600萬元整,並依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辦理議價程序(如廠商於投標文件
服務建議書
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它內容,機關洽優勝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本案如因政策變更,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所需經費如未獲補助或通過,機關得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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