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97 已決標公告

漢民公園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2/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兆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52,080
原始預算
$ 27,712,341
底價金額
$ 27,352,08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堅程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5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停車工程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洪堅程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5
傳真號碼 (07)2229053
電子郵件信箱 hjc1016@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5,039,37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8 17:30
開標時間 112/09/1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 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總履約期限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書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我國廠商: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廠商:依外國法律取得建築師或聘有該自然人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我國廠商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證明影本)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外國廠商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法人或機構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證明。 (2.)聘有該建築師之自然人在職證明。 (3.)外國建築師 (自然人)證書。 ※資格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連同證明文件影印本一併提送。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六)、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七)、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八)、委託技術服務標單(兼切結書)。 (九)、服務建議書。 其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外國建築師 (自然人)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六)其他: *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3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倘截標日或開標日遇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預算因尚未於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 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載各級距費率上限百分比乘以統一折扣值決標。投標廠商標價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請各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堅程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5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停車工程科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洪堅程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5
傳真號碼
(07)2229053
電子郵件信箱
hjc1016@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5,039,37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18 17:30
開標時間
112/09/1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新興郵局第 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總履約期限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書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我國廠商: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廠商:依外國法律取得建築師或聘有該自然人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我國廠商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證明影本)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外國廠商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法人或機構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證明。 (2.)聘有該建築師之自然人在職證明。 (3.)外國建築師 (自然人)證書。 ※資格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連同證明文件影印本一併提送。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六)、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七)、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八)、委託技術服務標單(兼切結書)。 (九)、服務建議書。 其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外國建築師 (自然人)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六)其他: *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3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倘截標日或開標日遇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預算因尚未於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 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所載各級距費率上限百分比乘以統一折扣值決標。投標廠商標價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請各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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