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1 已決標公告

112-113年度高雄市路邊停車費委託辦理智慧行動繳費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1/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芸
聯絡電話 (07)2299825#350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停車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張嘉芸
聯絡電話 (07)2299825#350
傳真號碼 (07)2299842
電子郵件信箱 uu101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契約履約期限內得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契約金額)辦理後續擴充,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二)後續擴充另保留最長期間不逾9個月或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00,000元,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1 17:30
開標時間 112/01/12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17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寄達高雄市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3月20日零時起至114年3月19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下列第1點、第2點僅需任一項符合。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項下)、電子支付業(營業代碼HZ06011)、金融業(營業代碼H1項下)、已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金融輔助業或金融機構跨行清算業等相關行業其營業含代收(繳)業務或跨行清算業務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依公司屬性擇一檢附之):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五)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單價決標並採最低標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以15家為上限,決標原則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35點。 (八)投標廠商之標價若超過本採購有效交易金額之代收費率1.8%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請投標廠商注意。
其他: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2-113年度高雄市路邊停車費委託辦理智慧行動繳費服務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400000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嘉芸
聯絡電話
(07)2299825#350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停車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張嘉芸
聯絡電話
(07)2299825#350
傳真號碼
(07)2299842
電子郵件信箱
uu101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契約履約期限內得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契約金額)辦理後續擴充,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二)後續擴充另保留最長期間不逾9個月或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00,000元,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1 17:30
開標時間
112/01/12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17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寄達高雄市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3月20日零時起至114年3月19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下列第1點、第2點僅需任一項符合。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項下)、電子支付業(營業代碼HZ06011)、金融業(營業代碼H1項下)、已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金融輔助業或金融機構跨行清算業等相關行業其營業含代收(繳)業務或跨行清算業務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依公司屬性擇一檢附之):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五)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單價決標並採最低標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以15家為上限,決標原則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35點。 (八)投標廠商之標價若超過本採購有效交易金額之代收費率1.8%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請投標廠商注意。
其他: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2-113年度高雄市路邊停車費委託辦理智慧行動繳費服務案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4000000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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