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2299825#3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hiyin@k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至112年度停車管理標線漆劃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6&orgId=3.97.29&cno=111094&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31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0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若投二標者,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室高雄郵政第00670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最後一次施工通知單之完工日期不得逾112年8月31日或機關通知本案預算金額已達上限之最早者,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交通標示工程業者(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標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決標方式為複數決標,本採購區分北區、南區,投標廠商得就所欲承攬之工作區投標報價,或北區與南區同時投標報價,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惟廠商須確實考量承作能力據以投標。 (七)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若同時投2標,標單封應按北、南區標分別裝封,並併證件封裝入外封套內(不論廠商投標標數為何,證件封審查文件僅需檢附1份即可,請投標廠商注意)。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八)標單封內請裝入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 (九)如因政策變更,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本契約所需經費如未獲高雄市議會通過或刪除,機關得終止契約或扣減契約價金,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或扣減價金。 如議會審定金額低於契約金額,機關得以通過後預算與原採購預算之比例調整各區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的項目及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6,500,0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6,500,000元
fetched_at
2022-08-18T15:02:36+08:00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6&orgId=3.97.29&cno=111094&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南區為新臺幣300,000元整,若投二標者,押標金請分區分別開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室高雄郵政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最後一次施工通知單之完工日期不得逾112年8月31日或機關通知本案預算金額已達上限之最早者,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交通標示工程業者(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標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決標方式為複數決標,本採購區分北區、南區,投標廠商得就所欲承攬之工作區投標報價,或北區與南區同時投標報價,不限制每家廠商投標及得標標數,惟廠商須確實考量承作能力據以投標。 (七)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若同時投2標,標單封應按北、南區標分別裝封,並併證件封裝入外封套內(不論廠商投標標數為何,證件封審查文件僅需檢附1份即可,請投標廠商注意)。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八)標單封內請裝入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 (九)如因政策變更,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本契約所需經費如未獲高雄市議會通過或刪除,機關得終止契約或扣減契約價金,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或扣減價金。 如議會審定金額低於契約金額,機關得以通過後預算與原採購預算之比例調整各區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的項目及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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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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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至112年度停車管理標線漆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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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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