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2299825分機70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hjf2006@k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更新改善交通號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779,959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3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契約簽訂日期起至工程完工完成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交通工程、運輸規劃或相關運輸業務等規定。
2.交通工程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項目):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如因政策變更、預算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未獲其他機關補助或無其他機關委託代辦號誌相關工程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17T01:04:25+08:00
電子郵件信箱
hjf2006@k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交通工程、運輸規劃或相關運輸業務等規定。 2.交通工程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2)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項目):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 (七)其他 *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 *如因政策變更、預算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未獲其他機關補助或無其他機關委託代辦號誌相關工程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辦理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0年度更新改善交通號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05963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05963.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217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97.29&job_number=110031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