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擴充:預估續約4個月廣告收入金額669,600元(權利金260,200元)。
1.續約期限:機關得通知廠商延長續約,續約期限為原合約迄日之翌日起,最長以4個月為限。
2.續約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權利金續約核算。
(二)數量擴充:預估擴充金額1,544,043元(權利金60萬元)
1.委託經營期間機關倘有新建或新增需維護之標的,得協調並委由廠商納入經營維護管理範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權利金核算。
2.廠商得申請設置創意廣告,並依契約第6條規定計算權利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高雄郵政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廠商履約日起3年,餘詳契約第5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且營業項目需有「一般廣告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401010)。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投標單、總標價清單。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
(六)服務建議書乙式。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低於公告之預估三年權利金總價(新台幣2,341,800元整)。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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