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一)本採購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為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二)本採購於契約履約期限內,另保留6,244,414元後續擴充額度,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或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應於108年12月15日以前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交通號誌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交通號誌工程業(或營業項目內需註明有承包交通號誌產品製造、買賣或安裝業務),並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使用)
2.廠商繳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5.押標金繳納憑據。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invite/index.asp)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標單封請檢附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標單內詳細價目表之「檢驗費固定價格為150,000元」、「道路挖掘許可費固定價格為200,000元」、「送電費固定價格為30,000元」及「空氣污染防制費固定價格為120,000元」,以上費用無法由廠商自行填寫,本標單內總價應含施工費、品管費、利潤及管理費、檢驗費、道路挖掘許可費、送電費、空氣污染防制費、保險費、公共藝術基金費、營業稅,請廠商注意,未依規定填寫者為無效標。
(八)本案係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業經上級機關核准,依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九)本計畫預計於105年至108年每年平均編列37,918,995元(四捨五入計算)辦理號誌纜線地下化擴充工程規劃暨建置工程案(實際工程發包金額將視每年編列預算狀況調整該年度工程發包金額),108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244,415元整,並另保留6,244,414元為後續擴充額度。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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