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diasun@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契約履約期限內得以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辦理後續擴充,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二)另保留後續擴充最長期間不逾12個月或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151,200元,增購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給付價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寄達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如為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押標金繳納憑證。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invite/index.asp)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七)本採購採:複數決標,決標予兩家(含)以上廠商。每家廠商承攬數量上限不得逾本案招標總數量1/2,即76,890卷。若廠商繳費通知單填寫承作預估數量超過76,890卷或若未填載,仍以76,890卷計算。
(八)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單價金額者(每卷預算單價為新台幣40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