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公有拖吊車輛維修護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5/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威汽車修配廠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16,500
原始預算
$ 4,180,000
底價金額
$ 3,340,000
決標折數
81.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7.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停車管理中心陳宗仁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3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停車管理中心陳宗仁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3
傳真號碼 (07)2299842
電子郵件信箱 jojogtx@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 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 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請投標廠商注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係開口契約,招標文件之數量(預估需求)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契約各工項單價,應由得標廠商依「各車系維修(護)分項表」所列工項逐項提供(工項單價不得為零);各工項單價提供原則應按本局各車系需維修(護)工項預算各單價調整,並按決標總價與本局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及更換機率預估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廠商調整後之各工項單價須經機關認定;廠商提供之各工項單價如機關認定不合理時,雙方得協議調整之。 (九)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停車管理中心陳宗仁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3
機關代碼
3.97.2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停車管理中心陳宗仁
聯絡電話
(07)2299825#313
傳真號碼
(07)2299842
電子郵件信箱
jojogtx@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9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 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 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 ,請投標廠商注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係開口契約,招標文件之數量(預估需求)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契約各工項單價,應由得標廠商依「各車系維修(護)分項表」所列工項逐項提供(工項單價不得為零);各工項單價提供原則應按本局各車系需維修(護)工項預算各單價調整,並按決標總價與本局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及更換機率預估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廠商調整後之各工項單價須經機關認定;廠商提供之各工項單價如機關認定不合理時,雙方得協議調整之。 (九)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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