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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zusian@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之上班時段,向本公司機務部購買,每份新臺幣壹佰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履約期限
採購標的自簽約日起算至契約規定履約期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公司、商業登記營業項目列有「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F1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F21406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其中之一者,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明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參加投標者,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含投標須知、採購契約書等)及衡量本身能力,倘若得標者在履約過程中未能依約規定辦理,其造成之損失及延期完成履約等情事均由得標者自行負責。
(二)投標廠商對本案如有疑問及不明處,得於投標前洽詢招標機關或至現場查看船舶實際情形,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約、履約或要求機關增加額外負擔。
(三)得標廠商須負責採購契約書正副本製作(印刷、裝訂)及印花稅票貼用之所有費用。
(四)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受理廠商檢舉之資料:電話:(07)3313743,傳真:(07)3313655,電子信箱:eth@kcg.gov.tw,郵政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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