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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之上班時間,向本公司管理部購買,每份新台幣壹佰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組設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團體組織等,其業務項目登載有造船顧問業或與船舶規劃、設計、監造者之一者有關或其相關技術服務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下列合格文件,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參加投標者,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含投標須知、契約等)及衡量本身能力,倘若得標者在履約過程中未能依約規定辦理,其造成之損失及延期完成履約等情事均由得標者自行負責。
(二)本採購所需經費若經高雄市政府刪減或未獲核准支用致無法執行時,本公司得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案,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三)投標廠商對本案如有不明處應先在投標前洽詢招標機關,為完成本採購案所需辦理事項均應納入報價,不得要求機關增加額外負擔,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做為無法正常運作之藉口。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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