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M10704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第四次船舶統整歲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昌祥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4,000
原始預算
$ 1,700,000
底價金額
$ 1,630,000
決標折數
82.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97.29.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茂胤
聯絡電話 (07)2262888#209
機關代碼 3.97.29.4
單位名稱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聯絡人 陳茂胤
聯絡電話 (07)2262888#209
傳真號碼 (07)2235081
電子郵件信箱 redlight@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辦公時間內向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購買,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7/10/2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1月起至108年1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向主管機關登記營業項目內列有下述項目之一者:F114060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F2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 ※依工程會函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或財稅部-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處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倘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者,判定為資格不符,為無效標。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並自行決定是否勘察相關履約標的,如對招標內容有不明瞭處或下載招標文件時,有檔案毀損、無法開啟之情事,請於截止投標日前洽詢本公司機務部。標單投出後且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疑問,即認定廠商已完全了解本採購招標規範,一旦得標不得主張以不了解或不清楚文件規範內容、項目及範圍為由,拒絕履約;履約過程中,得標廠商若未依契約規定辦理,所有損失及延期完成履約等,均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前,於辦公時間內向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購買,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茂胤
聯絡電話
(07)2262888#209
機關代碼
3.97.29.4
單位名稱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聯絡人
陳茂胤
聯絡電話
(07)2262888#209
傳真號碼
(07)2235081
電子郵件信箱
redlight@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辦公時間內向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購買,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7/10/29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1月起至108年1月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向主管機關登記營業項目內列有下述項目之一者:F114060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F2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 ※依工程會函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或財稅部-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處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倘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者,判定為資格不符,為無效標。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並自行決定是否勘察相關履約標的,如對招標內容有不明瞭處或下載招標文件時,有檔案毀損、無法開啟之情事,請於截止投標日前洽詢本公司機務部。標單投出後且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疑問,即認定廠商已完全了解本採購招標規範,一旦得標不得主張以不了解或不清楚文件規範內容、項目及範圍為由,拒絕履約;履約過程中,得標廠商若未依契約規定辦理,所有損失及延期完成履約等,均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日前,於辦公時間內向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購買,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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