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yi0903@k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屬原契約既有者,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付款,如擴充項目係契約以外之新增項目者,則須辦理相關議價程序
2.預計擴充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該擴充金額每一標205萬元,故第1標加上第2標共計擴充410萬元為上限。
3.增購金額上限於新台幣410萬元內,增購期限至108年2月28日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餘請詳閱本案公告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後棟6樓農業局政風室)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合格且非屬拒絕往來廠商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水保、水利、土木或大地技師者)、技師事務所(水保、水利、土木或大地技師)(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請詳閱附加說明及本案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文件如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及切結書2。
7.服務建議書一式8本(請將本案報價單一併納入)。
技師事務所:
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相關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及切結書2。
6.服務建議書一式8本(請將本案報價單一併納入)。
註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係指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有效登記證。
註2:納稅證明,係指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其屬各類所得繳稅證明者,須附最近一年或前一年之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則免繳納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領: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局政風室索取招標文件免費不具名領取。
(二)郵寄索取:請向本局政風室索取,內附回郵五十五元郵票,並另註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每次限領乙份,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三)電子領標:請上網至網址 http://web.pcc.gov.tw領標。
其他:
1.主辦單位07-7995678-6087
2.開標日如遇颱風(經本市宣佈放假)或因故放假時則順延至上班日始舉行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其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9款辦理之限制性招標,廠商家數無限制。
5. 本案服務費用計算係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
6.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7.倘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8.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第1標及第2標,預計委託二家廠商,每家廠商以委託1標為限,每一標約為新台幣400萬元(包含每標預算金額195萬元,後續擴充金額205萬元)。
●●原上傳之招標文件之契約罰則有部分漏列及不完整之處,故予以修正並於106年12月8日重新更正並上傳上揭契約內容,亦訂於同時間開標(12月19日上午9時前送達),請領標之廠商注意本更正公告。
檢舉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電話:07-7902301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7年度高雄市農路改善及維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第1標)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高雄市農路改善及維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第2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