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鳳山辦公室4樓簡報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檢具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資料。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5.企劃書:1式8份。
6.勞務採購標價單(兼切結書)、經費總表及經費明細表各1份。
7.電子領標憑據畫面明細:電子領標者檢具。
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開立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未使用票據者,請向票據交換所申請,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故未使用票據者亦應檢附本證明(學校免繳驗)。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115年06月23日(二)上午09時00分。
審查地點: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鳳山辦公室4樓簡報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能參加第二階段企劃書之評審。
(2)第二階段為企劃書評審:
審查時間:115年06月26日(五)下午14時00分。
審查地點: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鳳山辦公室4樓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企劃書評審:採書面審核,廠商得就本案進行簡報與答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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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開標日如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辦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上班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政風室,地址:830031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電話:07-7462368;傳真:07-7481060。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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