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本處4樓簡報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自然人證明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資料影本。
4.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一般廠商(含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資料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因業務需求,先行辦理招標作業,辦理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防檢署補助或經部分刪減,本處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截標日、開標日如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辦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上班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信箱: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政風室,地址:830031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電話:07-7462368;傳真:07-7481060;電子信箱:yuzu666@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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