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tchen56@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另保留未來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為: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含)以前;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349,000元(含)以內(以契約項目及單價辦理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履約期限
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人民團體、大專院校、法人團體、合作社。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資格證明文件(1)公司、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人民團體、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3)合作社: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合作社章程。
3.納稅證明文件。
4.單價明細表。
5.服務建議書10本。
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屬巨額勞務採購案,廠商需具有相當財力,限定廠商實收資本總額不得低於招標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新臺幣2,118,200元)。
截標日、開標日如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辦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上班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因業務需求,先行辦理招標作業,所需經費如未獲補助或經部分刪減,本處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信箱: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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