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牌50,000個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決標日:112/08/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優之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000
原始預算
$ 200,000
底價金額
$ 19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代碼 3.97.2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7462368#176
機關代碼 3.97.27.1
單位名稱 動物保護組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7462368#176
傳真號碼 (07)7481060
電子郵件信箱 pein0756@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增購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牌擴充金額上限為200,000元,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5 09: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簡報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批:決標日起第50天內;第2批:決標日起第7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五金批發業;日常用品批發業;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塑膠膜、袋批發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及其他可提供製造本項標的物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投標標價單(兼切結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投標時檢附)。 7.繳納押標金之單據。 8.企劃書1式8份(附光碟1份)。 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截標日、開標日如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辦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上班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7.1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7462368#176
機關代碼
3.97.27.1
單位名稱
動物保護組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聯絡人
李先生
聯絡電話
(07)7462368#176
傳真號碼
(07)7481060
電子郵件信箱
pein0756@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增購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牌擴充金額上限為200,000元,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5 09: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簡報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批:決標日起第50天內;第2批:決標日起第7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五金批發業;日常用品批發業;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塑膠膜、袋批發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及其他可提供製造本項標的物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投標標價單(兼切結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投標時檢附)。 7.繳納押標金之單據。 8.企劃書1式8份(附光碟1份)。 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截標日、開標日如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辦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上班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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