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ill0816@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1樓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83099鳳山郵局第2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動物保護處1樓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及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
(二)應檢具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財物採購標價單(兼切結書):投標標價未高於預算金額(新臺幣430萬元)。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切結書1。
7.押標金繳交憑證。
8.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本案因業務需求,於108年度先行辦理招標作業,本案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處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部分或全部契約。另因本案屬中央計畫,須待中央補助入庫後方得付款。
截標日、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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