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5,114,419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項目:高雄市三民區全民運動館興建工程相關附屬工項(建築、室外裝修、景觀、綜合球場、游泳池、機電、電器、弱電、給排水、消防和空調等本案工程),請詳後續擴充項目空白詳細價目表和單價分析表等資料。
(二)金額或上限:上限3億元整。
(三)數量:依實作數量。
(四)期間或上限:簽約後5年內或本工程報竣結算時。(以先發生者為限)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00,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80工作天內完成,請詳閱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2)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得採專業分包方式辦理,以具備前述規定資格,分包廠商應提出須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投標合作協議書」,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接續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廠商應備文件:
1.甲等綜合營造業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造業登記證。(如屬其他特許行業請另行註明,非屬特許業免附)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甲級電器承裝業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
(2)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4.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
(2)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
高雄市三民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350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另本案評選日期訂於111年6月16日上午10點於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第三會議室辦理,請投標廠商留意。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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