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親自購領:新台幣400元,以上均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辦理,並請註明:「高雄市政府水利局」2.電子領標:新台幣200元。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工作天內完成,請詳閱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其他:
本採購案允許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2家為限,廠商若具備下述所有資格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件),載明成員間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與國外廠商共同投標時,如需其他必要文件,本機關得就實際需要另訂之。若投標廠商具下列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共同投標廠商以符合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資格者為第一廠商(代表廠商),符合機械安裝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4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CB01990」)為第二廠商。
█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
█機械安裝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4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CB01990」)
(二)廠商應備文件:
1.營造業登記證。(如屬其他特許行業請另行註明,非屬特許業免附)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續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本採購案如允許共同投標,相關規範如下 (允許共同投標者,請業務單位參考「共同投標辦法」訂定規範)(未允許共同投標者免填):
(一)需檢附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及「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應各自備具招標文件規定須檢附之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親自購領』及『電子領標』二種方式辦理,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2. 親自購領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持郵政匯票至本府水利局政風室洽領(請提早親自購領,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4.郵政匯票金額不符或逾期,或領取方式不合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5.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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