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31 已決標公告

高雄污水區鳳山區用戶接管第一標工程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決標日:111/04/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坤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6,500,000
原始預算
$ 196,860,000
底價金額
$ 186,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代碼 3.97.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污水二科-林清雲
聯絡電話 (07)7995678#2555
機關代碼 3.97.2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污水二科-林清雲
聯絡電話 (07)7995678#2555
傳真號碼 (07)7472806
電子郵件信箱 f0089649@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8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81,111,2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1 09:00
開標時間 111/04/21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8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2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其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均為資本額之10倍)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屬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續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2.屬自來水管承裝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3.屬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 35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承攬廠商如屬營造業者,應將本工程之「用戶排水設備(用戶接管)」之承裝交由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為之。如承攬廠商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承裝商或自來水承裝商之資格,亦得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不論自行或分包予具履約能力之廠商承裝用戶排水設備,應於該工程項目承裝前檢送下列相關證明文件,經甲方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場施工。 1.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者: (1)具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具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B.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2.分包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者,檢附分包商: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3.分包予自來水管承裝商者,檢附分包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6)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污水二科-林清雲
聯絡電話
(07)7995678#2555
機關代碼
3.97.2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污水二科-林清雲
聯絡電話
(07)7995678#2555
傳真號碼
(07)7472806
電子郵件信箱
f0089649@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6,8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181,111,2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0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8元
總計
40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1 09:00
開標時間
111/04/21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8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水利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2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其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均為資本額之10倍)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屬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續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2.屬自來水管承裝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3.屬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本採購案履約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餘請詳閱契約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2.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府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府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新台幣 350 元。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注意事項規定。3.開標時間依當日件數多寡依序開標。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承攬廠商如屬營造業者,應將本工程之「用戶排水設備(用戶接管)」之承裝交由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為之。如承攬廠商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承裝商或自來水承裝商之資格,亦得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不論自行或分包予具履約能力之廠商承裝用戶排水設備,應於該工程項目承裝前檢送下列相關證明文件,經甲方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場施工。 1.自行承裝用戶排水設備者: (1)具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具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者,檢附: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B.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2.分包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者,檢附分包商: (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3.分包予自來水管承裝商者,檢附分包商: (1)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申請抄錄或由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分包協議書。 (6)僱用【至少2名】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技工:檢附工作證、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之證明文件、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1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