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C105-1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勞工教育生活中心各館廳舍清潔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和環保清潔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390,000
決標折數
99.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代碼 3.97.2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勇男
聯絡電話 (07)3328110#303
機關代碼 3.97.24.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聯絡人 劉勇男
聯絡電話 (07)3328110#303
傳真號碼 (07)3345817
電子郵件信箱 rsm020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中心採限制性招標逕與該廠商優先辦理議價。本案後續擴充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每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0萬元整(含稅),合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萬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5 17:30
開標地點 本中心獅甲會館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或設立目的須與「清潔」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審查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內所定資格,但仍應附具之其他文件如下: 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若未依規定辦理或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4.投標標單清單(標價不得高於預算金額)。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三)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4.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勇男
聯絡電話
(07)3328110#303
機關代碼
3.97.24.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聯絡人
劉勇男
聯絡電話
(07)3328110#303
傳真號碼
(07)3345817
電子郵件信箱
rsm020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中心採限制性招標逕與該廠商優先辦理議價。本案後續擴充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每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0萬元整(含稅),合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萬元整(含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5 17:30
開標地點
本中心獅甲會館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或設立目的須與「清潔」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審查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內所定資格,但仍應附具之其他文件如下: 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若未依規定辦理或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4.投標標單清單(標價不得高於預算金額)。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三)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