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三路1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之下列單位之一:
(一)依法設立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校及公立醫院或機關。
(二)經核准立案之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三)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四)依法登記之公司組織。
二、具辦理就業市場分析、規劃辦理身心障礙職業訓練經驗、開拓就業機會及輔導就 業之能力。
三、訓練場地之環境空間應具備相關主管機關所核發於有效期限內之建築物及消防安全證明。另以符合無障礙環境(設備)者為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請詳閱投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