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yce7lu@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號117號1樓政風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或請專人親送本中心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1樓)
履約期限
自內部裝潢採購案決標日起,正式租約期間為5年,裝修期間另計
廠商資格摘要
(一)房地所有權人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本;屬法人者:檢附合格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應附檢具證明文件:(1)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2)土地登記謄本(3)建築物登記謄本(4)建築物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影本(5)土地地籍謄本(6)建築物測量成果圖謄本(7)出租同意書(8)投標廠商聲明書(9)採購標價清單(10)房屋土地現況表(11)投標廠商授權書(12)所得稅或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文件(13)房地位置略圖(14)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
附加說明
加列本市府申訴暨檢舉單位:
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3-2238;
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二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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