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endy543@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號117號1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單文件免費索取.2.付款依契約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鳳山郵局第27-50號信箱或請專人親送本中心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等之公司或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該業許可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 明
7.電子領標憑證(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
9.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加列本市府申訴暨檢舉單位:
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
維三路2號5樓。
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二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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