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經費如有餘款,將於履約期限內(即105年12月20日前)續行辦理隨身碟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號117號1樓政風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單文件免費索取.2.付款依契約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鳳山郵局第27-50號信箱或請專人親送本中心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為資訊服務業、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設備租賃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相關類別之公司行號。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5.押標金。
6.投標廠商授權書。
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8.履約標的之規格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規格審核用。
附加說明
加列本市府申訴暨檢舉單位:
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
維三路2號5樓。
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二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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