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聯絡電話
(07)3368333#5668/5098
電子郵件信箱
viki1018@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資源管理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資訊服務業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相關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其他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億2,500萬元整,115年預算金額4,500萬元,116年至119年每年預估需用金額為4,500萬元。
二、116年至119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倘116年度至119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處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三、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及本法第94條辦理評選,以本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最有利標為決標原則,公開評選廠商:以平均總評分在70分以上之序位第一廠商,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四、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五、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