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mei115@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截止投標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9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7/25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7/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3368333#21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8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利法人
1. 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非營利法人
1. 登記或設立證明: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大專院校
1. 私立大專校院檢附主管機關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國立大專院校「系所」檢附學校同意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9月29日工程企字第1110017885號函釋以,國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得經學校同意後參與政府採購,並以其名義具名簽訂契約)。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3239 ; 傳真:
(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 號5 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
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 號9 樓。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
新店郵政60000 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 號。
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 號信
箱;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 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信箱:高雄郵政2299 號信
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9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