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聯絡電話
(07)3368333#3916/5098
電子郵件信箱
viki1018@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資源管理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資訊服務業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相關設立登記証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448,320元整(固定金額)。
二、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敘明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
三、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四、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五、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相關連結/其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陸資資訊)。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