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8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高雄城市資料平台功能擴充」委外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決標日:113/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40,000
原始預算
$ 3,4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機關代碼 3.97.2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需求:傅先生;採購:林先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774
機關代碼 3.97.22.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聯絡人 需求:傅先生;採購:林先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774
傳真號碼 (07)3314349
電子郵件信箱 hsu2024@kcg.gvo.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1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7:1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起⾄114年6⽉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資訊服務業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相關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 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額:新台幣3,440,000元整(固定⾦額)。 ⼆、招標⽅式: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或承辦採購採購單位敘明 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 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 託資訊服務。 三、備⿑本案投標須知「六⼗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 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裝箱密封,並於封⾯清楚 標⽰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四、檢舉受理單位含⾼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郵件: eth@kcg.gov.tw;檢舉信箱:⾼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五、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 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 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 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s:// www.moeaic.gov.tw/chinese/)。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 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2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需求:傅先生;採購:林先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774
機關代碼
3.97.22.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資訊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聯絡人
需求:傅先生;採購:林先生
聯絡電話
(07)3368333#2774
傳真號碼
(07)3314349
電子郵件信箱
hsu2024@kcg.gvo.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1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7:1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起⾄114年6⽉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資訊服務業專業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相關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 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額:新台幣3,440,000元整(固定⾦額)。 ⼆、招標⽅式: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或承辦採購採購單位敘明 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 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 託資訊服務。 三、備⿑本案投標須知「六⼗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 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裝箱密封,並於封⾯清楚 標⽰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四、檢舉受理單位含⾼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郵件: eth@kcg.gov.tw;檢舉信箱:⾼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五、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 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 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 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s:// www.moeaic.gov.tw/chinese/)。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 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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