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中心)
聯絡電話
(07)3368333#2764; 2774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資訊中心行政管理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相關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如附加說明五。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額:新台幣990萬元整。
⼆、招標⽅式:限制性招標,本案業經需求、使⽤或承辦採購單位敘明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之情形,並簽報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
三、備⿑本案投標須知「六⼗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清楚標⽰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等。
四、檢舉受理單位含⾼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五、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六、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七、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