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民政局秘書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5樓)
開標地點
民政局防災通報中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4樓)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民政局秘書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5樓)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5年11月12日止(詳契約書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資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請至本局秘書室,免文件費。
2.郵寄領標:請以郵遞方式向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5樓)索取,內附足額回郵郵票,並自行填妥回郵信封資料並註明領取標的名稱(請領標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另資料不全恕不受理)。
3.上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採購
需求規格洽詢電話﹕區政監督科陳沛儀07-7995678分機5065;
寄標事項洽詢電話﹕秘書室李佩倫07-7995678分機5212。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3.本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若本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行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機關刊登工程會(同電子領標網址)之異動公告。
4.檢舉電話及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
檢舉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政風室:
電話:07-7195817
傳真:07-7195816
法務部廉政署
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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